可以进行转移接续,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及人社部相关规定,失业保险费随养老保险关系一并转移(多数地区实操如此),或单独办理转移。转移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待遇申领时按合并后的年限核定。
问:只转移失业保险,不转移养老/医疗可以吗? 答:通常需养老、失业、医疗三险同步转移,但具体操作以户籍地政策为准,建议咨询12333。
问:转移后失业金标准按哪里计算? 答:按户籍地标准发放,但领取月数由合并缴费年限确定。
问:转移期间中断缴费是否有影响? 答:不影响已缴年限累计,但中断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通过以上流程,可顺利完成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确保缴费年限累计,保障未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