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最终应以当地税务机关和残疾人联合会的最新官方规定为准。以下是通用的界定方式和统计口径:
“在职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它不仅限于正式在编员工,涵盖了更广泛的用工形式。
劳动关系为核心:
工资支付为判断依据:
统计周期:
劳务派遣人员:
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
集团内部调动、借调人员:
子公司、分公司人员:
主要依据:
地区特殊规定举例:
人数计算与平均工资挂钩:
申报与审核:
处罚风险:
总结:“在职职工人数”的统计以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为核心,按全年月平均人数计算,并需特别关注劳务派遣等特殊用工形式在当地的界定规则。最稳妥的方式是依据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残保金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确认。